「源遠護理雜誌」投稿簡則

一、

未曾登載於其他刊物的醫護專業研究原著、護理行政專案、個案報告及綜論皆歡迎投稿,且須付投稿聲明書一份等。

二、

惠稿請採 A4 紙張並以電腦打字(字型大小14),一頁 600 字格式(30字×20行),行間距離採隔行(double space)繕打,上下邊界 2公分,左右邊界3.17公分,並請自正文編頁碼。

三、

來稿之文章,除正文外,應包括:
(1)標題頁:中英文題目、中英文簡題(running title)、
  作者中英文資料:包括姓名、最高畢業學歷、目前服務機關職稱、負責通訊作者(correspondence
  為該文章之主要指導者或研究設計者)姓名、通訊地址、電話(機構/住家/手機)、傳真及電子信箱;
(2)摘要頁:中文摘要 300∼400 字,英文摘要200字左右,中英文摘要需一致,並各附中英文 3∼5
  個關鍵詞。

四、

研究原著稿件,除標題頁摘要頁外,應依序包括下列項目

正文

包含前言(含目的與文獻查證)、方法、結果、討論。
(1)內文若有英文,除專有名詞外,開頭一律小寫;
(2)若有英文之專有名詞或縮寫時,第一次提及時於括弧內加註英文全名及中文譯名;
(3)文內之標號區分,請依一、(一)、1、(1)…方式書寫。

(figure)及(table)
—原稿請將圖、表繪製清楚,並置於文章之正確位置,以作為排版之依據。表格資料完備,不必在正文重覆提及,且所有數字均須核對無誤。如引用或翻譯他人圖(figure)、表(table)時,務必附版權所有者的同意函。
參考文獻 -文內引用文獻時,請儘量引用近五年之文獻;若作者大於等於三位而小於等於五位時,於內文第一次出現,需列出全部作者之姓,第二次以後則可以“等”(英文則以et al.)代之。若作者大於等於六位時,則只需列第一位作者,其他作者以等(et al.)代替,參考文獻部份則列出到第六位作者,之後的作者以等(et al.)代替。圖、表、文獻引用書寫,請按 APA ( American Psychological Association ) 第五版格式及本刊刊登格式,每篇文章之參考文獻以 15 篇左右為宜,研究稿以 30 篇左右為宜,且以文內引用者為限。

 

五、

來稿請掛號郵寄稿件,普通稿一式一份,每篇約 10 頁;個案報告一式一份(需為兩年內直接護理經驗之著作,並請註明收案護理起迄時間),每篇以 17 頁為限;研究論文、綜論、醫護論述、及護理行政專案一式二份(護理行政專案需為三年內之著作),每篇約 20頁;以上稿件之篇幅皆包括圖、表、照片及參考文獻,並隨文附寄電子檔磁片一份。惠稿請寄「114 台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六段161號國防醫學院校友會收•114 台北市內湖郵政810信箱」,信封外請註明「源遠護理雜誌稿件」,惠稿未經採用概不退還。

六、

國外稿件郵資由作者自行負擔,並請於投稿時註明國內聯絡人、通訊地址、e-mail及電話。

七、

來稿之文章,須附投稿聲明書一份(詳細格式附於本雜誌最後頁,請自行影印填寫或直接由http://www.ndmcnd.url.tw/處下載)

八、

惠稿進入審查流程,以修改二次為原則,作者修稿以一個月為限,經催稿一次仍未回之稿件視為自動放棄,以退稿處理。

九、

惠稿一經刊登,即贈該期雜誌二本及抽印本10份。可刊登頁數:以研究稿及綜論8頁,護理行政專案、個案報告,及醫護論述文5頁為原則;超出部分每頁酌收超頁費600元。

十、

稿件初審通過後,作者需檢視並提供最後通過之稿件版本 3.5〞磁片一份,以便進行排版印刷。校稿部份,一校由作者負責,校稿請於 3 日內寄回本發行所,並不得更改原文。

十一、

凡投稿經編輯委員會同意登載於本刊之著作,其著作財產權歸屬於「財團法人周美玉女士護理教育基金會」所有;除商得發行所同意外,不得轉載於其他雜誌。惟著者仍保有集結出版、教學及個人網站等無償使用之權利。

十二、

需本會「刊登證明」者,請於複審通過後可向本會申請。